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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宁波东方瑞士二期小区车库规定不准业主包月停放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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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我们小区物业最近出台一项规定:对小区地下车库,不许业主包月停放,而是按临时停车位标准收费,许多业主只好把私家车停放在小区外面的道路上。”
业主:停车费多了
昨天上午,记者在东方瑞士二期看到,该小区地面大部分是绿化,通道弯曲狭窄,不允许停放私家车。而在小区外沿街商铺前的人行道上,停满了私家车。
唐先生说,出现这一情况主要是因为开发商对小区地下车库的车位,除业主购买的之外,一律按临时停车标准收费,每小时2元,不足2小时的也按2小时计算,连续停放超过9小时的,按9小时收费,想包月停放的业主都被拒之门外。
“按照临时停车收费标准,私家车只要在小区过夜,每天就要交18元,一年要6000多元!而以前实行包月或包年,费用将近少一半。”唐先生对此规定不理解。
开发商:为了卖车库
记者从宁波永和物业有限公司东方瑞士管理处了解到,东方瑞士二期是实行人车分流的新建小区,约600户住户,地下车位按1:1配置,目前基本能满足业主车辆停放。但是,许多业主不愿购买地下车位,而是将车停放到一期,致使一期住户意见很大。为了规范小区车辆停放,他们与开发商协商,决定从本月起,将地下车库对外开放,并按临时停放标准收费。
管理处主任于晓波出示了2001年我市出台的 《宁波市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停车收费办法》。根据规定,产权属于物业管理公司 (或物业管理公司代理)的室内集中车库基准价标准:包月停车收费汽车每月300元,临时停车收费标准汽车每辆每小时2元,每辆(次)收费不足2小时的,按2小时收取,每天超过每辆18元的,按18元收取。并允许物业管理公司在基准价格基础上上浮或下降20%幅度内确定收费标准。
至于为何不准业主包月停放,于晓波说,因为该小区地下车库的产权属于开发商,他们也是按照开发商的意图执行的。
开发商永和房产销售部经理周文彬坦言,这样做是为了销售车库。他说,如果按照包月停车标准收费,每个月一个车位最多360元,一年还不到4500元,而目前一个车位售价达到15万元左右, “只要算一算这笔账,哪个业主还愿意买车位?”
唐先生却告诉记者,该小区车位刚出售时,每个车位只卖10万元左右,从去年交付至今就涨了三四次价,如今每个车位售价达15万元, “这么高的价位,一般的家庭谁还买得起?”
发改委:此举显然不当
市发改委价格处一名姓任的负责人得知情况后表示,目前,在新建小区产权属于开发商的地下车库,普遍存在 “只售不租”的现象,这也使得小区 “停车难”矛盾更加突出。但是在现行的法律规定下,政府部门暂时还找不到更好的办法干预。应该说,东方瑞士开发商对地下车库开放是积极的,但是不允许包月,而按临时停车标准收费,显然是不当的。
这位负责人说,上述 《办法》中所指的 “临时停车收费”对象,主要是指来小区办事或探亲访友需要临时停放的外来车辆,或者小区业主确实需要临时停放的车辆。但把所有小区私家车都纳入临时停放,是违背事实也有悖常理的。他还指出,这一 《办法》明确规定,最终解释权在市物价局。 来源: 东南商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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